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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6-07-01 12:44:37    






各有关区、县(市)、杭州经开区、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科技局(经发局),杭州师范大学,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主动设计,推进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根据《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在区、县(市)科技局和投融资机构组织推荐2016年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选题的基础上,市科委开展了项目调研,并组织专家根据选题情况编制了项目申报指南。经研究,决定启动2016年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在杭州市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只限市属高校或科研院所)。

(二)申请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单位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应高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2、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制度健全,科研项目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3、同一申请法人单位(除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外)或同一项目负责人承担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不予申请新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市级以上财政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三)申请的项目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项目必须在杭州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科技和产业政策,有利于提高重点产业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技术重大创新。鼓励自主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鼓励项目申请单位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承担和实施科研项目。

2、申请项目属于企业承担市场导向类项目,其项目研发投入应在1000万以上;属于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研发投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申请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项目可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5年。

4、企业申报项目时,应承诺在项目完成时申请至少1项以上发明专利。企业在知识产权、环保、金融、生产安全等方面信用记录不良者不能申报。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列入省、市科技部门科技信用不良记录者,不能申报。





二、资助方式



(一)市场导向类项目资助标准及方式

1、单个项目按不超过该项目研发投入的15%资助,市级财政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给予配套支持。

2、项目补助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立项项目在合同到期12个月以内,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其项目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待项目验收合格,经市科委审核后一次性确定资助金额。

(二)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资助标准及方式

单个项目研发投入由市财政全额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市科委根据承担单位项目年度经费使用计划,按年度确定资助金额及拨款进度。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和《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可行性报告》一式三份;

2、提供2015年度企业财务年报审计报告,如已获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企业需出具出资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要求和受理截止时间



采取网上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登录杭州科技政务网进入“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首次申报单位需先注册、并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网上填报受理截止日期:2016年7月30日,逾期不再补报。

2书面报送。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经审核通过,用A4纸在网上打印申报表并和附件简单装订。经所在地科技局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统一汇总后报送市科委项目受理办公室。报送截止日期:2016年8月5日。请区、县(市)推荐部门对照申报指南,认真审核,严格把控项目质量,并择优排序。

2016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一、电子信息专项

1基于云计算与大数据的服务平台及软件研发

(1)基于云计算和大数据分析的企业信用服务平台研发,结合数据挖掘机器人、云信用计算、云结构服务等核心技术提供具有信用评价和预警功能。

(2)大数据存储与产品虚拟化融合的服务软件研发,重点研发存储虚拟化技术,支持双控冗余、高性能的硬件平台,实现多台不同厂家存储阵列的整合和管理,并提供数据保护功能。

2基于互联网的智慧服务技术研究及行业应用平台

(1)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教育、医疗、金融、游戏等服务平台研发。重点支持基于互联网的课堂直播教学互动、在线练习、音视频答疑互动以及过程实况跟踪和数据自动统计等教学系统研发;研发实现统一结构化的电子病例互联互通、医患闭环管理和协同诊治链接技术;基于智慧城市的综合性用户金融行为大数据系统研发;基于移动客户端和大数据分析的游戏发行平台研发等。

(2)基于Android和iOS系统,支持WEB及服务器端推送API接入,面向移动终端的信息推送与用户体验服务研究,包括大数据测试及分析平台研发等。

(3)支持跨境电商的服务平台研发。重点开发应用于跨境电商运营的大数据分析;基于移动社交新媒体的跨境电商平台开发;移动跨境电商全套智能运营技术的系统研发;基于云框架的、跨操作系统的电商系统研发等。

3多信息感知融合与智能处理技术研究与平台开发

(1)多信息融合的快速、复合检测技术研究与产业化。重点开展应用于智能家居、车联网、智能楼宇的空气监测、新风系统和空气净化器的检测技术研发。

(2)影视多媒体处理与互动技术研究及自动化制作系统开发。重点开发基于先进算法及大型平行计算的渲染引擎,结合超高性能计算,大幅提高影视后期制作的自动化技术,并能够提供一线效果的制作系统开发。

(3)智能仓配一体化技术与设备研发。重点开展针对电商仓储、供应链仓储管理等模式,为客户提供多种作业模式及流程,提供多种个性化服务的仓配系统;可根据不同参数自动识别配送区域、快递公司的自动分拣系统;能实行全程信息化管理,形成智能仓配一体化中心的整体系统研发。

二、新能源汽车专项

1汽车智能驾驶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重点开展基于车联网技术、辅助驾驶技术、关键执行部件总成与电控系统及仪器仪表总成的技术研究及应用开发。

2电动汽车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重点开展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设施、整车控制器、制动控制系统总成、动力系统总成、关键零部件故障解析等系统开发。

3汽车动力电池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重点开展石墨烯锂电池电极材料、电池组管理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

三、先进制造与自动化专项

1、开展过程自动化和工程自动化领域的,面向智能制造过程中专用高速、高可靠、可扩展控制装置研发。

2、基于双束电子束技术的增材生产过程控制技术研究。重点开展金属增材制造双束技术、有色金属及硬质合金金属增材制造技术研发。

3、面向核电工程专业特大口径聚乙烯管材关键技术研究及其产业化。

4、基于脉冲等离子技术的除尘脱硫脱硝大型环保装备研发。重点开展除尘脱硫脱硝一体化技术的研发,技术指标应能达到国家《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要求。

四、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专项

1创新药研发

(1)基于c-Met激酶抑制剂的抗肿瘤国家一类创新药物研发;         (2)高效调节性T细胞用于肿瘤免疫治疗的新技术研究;

(3)基于浙八味药用组分脂质体抗肿瘤新药开发。

2创新抗体药物研发

(1)治疗II型糖尿病的新型抗体创新药物研发;

(2)用于肿瘤靶向治疗单克隆偶联抗体新药研发。

3生物医学材料及医学检验技术

(1)新型关节软骨组织修复生物材料研发;

(2)用于视力矫正的人工晶体研发;

(3)新型基因扩增全自动核酸诊断试剂及仪器开发。

五、新材料专项

1、应用于雷达、通信基站和移动终端的高频微波电子电路用覆铜板研发。

2、少晶点、低水透、低成本的光伏电池用PVDF薄膜开发。

六、节能环保专项

合成气深冷工艺装备开发及示范。







各有关区、县(市)、杭州经开区、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科技局(经发局),杭州师范大学,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主动设计,推进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根据《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在区、县(市)科技局和投融资机构组织推荐2016年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选题的基础上,市科委开展了项目调研,并组织专家根据选题情况编制了项目申报指南。经研究,决定启动2016年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在杭州市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只限市属高校或科研院所)。

(二)申请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单位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应高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2、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制度健全,科研项目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3、同一申请法人单位(除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外)或同一项目负责人承担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不予申请新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市级以上财政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三)申请的项目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项目必须在杭州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科技和产业政策,有利于提高重点产业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技术重大创新。鼓励自主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鼓励项目申请单位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承担和实施科研项目。

2、申请项目属于企业承担市场导向类项目,其项目研发投入应在1000万以上;属于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研发投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申请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项目可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5年。

4、企业申报项目时,应承诺在项目完成时申请至少1项以上发明专利。企业在知识产权、环保、金融、生产安全等方面信用记录不良者不能申报。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列入省、市科技部门科技信用不良记录者,不能申报。





二、资助方式



(一)市场导向类项目资助标准及方式

1、单个项目按不超过该项目研发投入的15%资助,市级财政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给予配套支持。

2、项目补助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立项项目在合同到期12个月以内,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其项目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待项目验收合格,经市科委审核后一次性确定资助金额。

(二)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资助标准及方式

单个项目研发投入由市财政全额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市科委根据承担单位项目年度经费使用计划,按年度确定资助金额及拨款进度。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和《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可行性报告》一式三份;

2、提供2015年度企业财务年报审计报告,如已获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企业需出具出资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要求和受理截止时间



采取网上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登录杭州科技政务网进入“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首次申报单位需先注册、并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网上填报受理截止日期:2016年7月30日,逾期不再补报。

2书面报送。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经审核通过,用A4纸在网上打印申报表并和附件简单装订。经所在地科技局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统一汇总后报送市科委项目受理办公室。报送截止日期:2016年8月5日。请区、县(市)推荐部门对照申报指南,认真审核,严格把控项目质量,并择优排序。